主页 > 动态资讯 > 政策法规 >
税务总局调整特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收率明确
2014-07-03 22:02
发布日期:2014年07月02日 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|
字体:【大】【中】【小】 |
近日,税务总局发布了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,将税务总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税收文件中涉及的6%和4%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%,同时明确了按照简易办法减按2%征收增值税政策中,纳税人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问题。
|
【打印】 【关闭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