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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专员办:力促各项工作提质增效
2014-06-05 20:32
2014年6月5日 来源:贵州专员办
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《决定》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,要完善决策权、执行权、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。这一改革思路对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面对新形势、新任务,贵州专员办通过把握好四个“度”,统筹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和工作转型,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。
一、工作转型有进度。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精神要求,财政部党组明确提出,要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建设,推进财政监督和专员办工作转型,今明两年试点、三年内全面实现专员办工作转型。为此,贵州专员办在认真履行好现有职责的同时,研究起草了工作转型试点方案,并将在财政部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,落实到具体处室及责任人,确保件件工作有落实。同时,将转型工作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机融合,力争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机制制度,并以此指导日常工作的开展。当前,全办上下正以“钉钉子”精神,积极探索工作转型之路。
二、专项检查有力度。专项检查是多年来财政监督最主要且行之有效的手段,在查处问题、规范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。在积极探索专员办工作转型的前提下,贵州专员办一方面继续发挥传统监督优势,加大专项检查力度,另一方面,将专项检查与事前、事中的日常监督紧密结合,立足于日常监督发现的重大异常问题开展检查,使专项检查有的放矢,不断提高专项检查的针对性和效率。
三、调研信息有深度。专员办作为财政部长期派驻地方专司就地财政监督的专门机构,具有了解、掌握驻地经济、社会发展情况一手资料的天然优势。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,贵州专员办强调寓调查于检查,进一步加大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送力度,立足于检查情况提出规范管理和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,为财政部、贵州省提供决策参考。
四、建章立制有尺度。财政监督属于行政执法的一种,依法行政是基本要求。除了遵守既有的法律法规,贵州专员办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规范、流程和办法,不断实现以制度管人、管事,强化内部控制建设,规范财政监督权力的行使。今年以来,系统梳理了以往的内部规章制度,拟修订和新制定十多项规章制度,涉及到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人员参加财政专项检查、信息宣传、档案管理等方方面面,目前该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。系统梳理、建章立制,为财政监督工作划定了尺度,使各项工作开展更加有据可依、规范透明。